三国杀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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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n
于吉
QUN 011
神話再臨·風擴充包中的于吉

體力上限

3、1.5

武將編號

QUN 011、G.QUN 011

武將稱號

太平道人、魂繞左右

Online戰功

神鬼莫測

歸屬武將包

2013神話再臨、神話再臨·風、2019國戰典藏版、君臨天下·陣

插畫設計

視域-郡主、LiuHeng、魔鬼魚、G.G.G.

技能設計

官方

珠聯璧合

左慈

OL開放情況

身份、國戰

武將技[]

身份局[]

  • 2013神話再臨
蠱惑 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你可以扣置一張手牌當任意一張基本牌或普通錦囊牌使用或打出。其他所有角色依次選擇是否質疑,然後有人質疑則翻開此牌:若為假則此牌作廢,若為真則質疑者獲得「纏怨」
纏怨 鎖定技,你不能質疑「蠱惑」;若你的體力值為1,則你的其他技能失效。
  • Online版(實體卡尚未發行)
蠱惑 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你可以扣置一張手牌當任意一張基本牌或普通錦囊牌使用或打出。其他角色可以進行質疑並翻開此牌:若為假則此牌作廢,且質疑者摸一張牌;若為真則所有質疑者需要選擇棄置一張牌或失去1點體力,並且獲得「纏怨」
纏怨 鎖定技,你不能質疑「蠱惑」;若你的體力值為不大於1,你的其他技能失效。
  • 神話再臨·風
蠱惑 你可以聲明一張基本牌或非延時類錦囊牌的名稱並背面朝上使用或打出一張手牌。若無其他角色質疑,你亮出此牌,然後按你所述之牌結算。若有其他角色質疑,亮出驗明:若為真,質疑者各失去1點體力;若為假,質疑者各摸一張牌。若被質疑的牌為且為真,此牌仍然進行結算,否則無論真假,你將此牌置入棄牌堆。

國戰[]

  • 2019典藏版
千幻 當與你勢力相同的一名角色受到傷害後,你可以將一張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不能與武將牌上已有的牌花色相同)。當一名與你勢力相同的角色成為基本牌或錦囊牌的唯一目標時,你可以將你武將牌上的一張牌放入棄牌堆,然後取消之。
  • 君臨天下·陣
千幻 當與你勢力相同的一名角色受到傷害後,你可以將牌堆頂的一張牌置於武將牌上,然後若此牌與你武將牌上的另一張牌花色相同,則你將此牌置入棄牌堆;當與你勢力相同的一名角色成為基本牌或錦囊牌的目標時,若此牌的目標角色數為1,你可以將武將牌上的一張牌置入棄牌堆。若如此做,取消之。

FAQ[]

◆你發動【蠱惑】使用牌在「選擇目標時」須將此牌背面朝上置入處理區(此時于吉失去此牌),然後其他角色決定是否質疑,再亮出進行驗明,(若有其他角色質疑)在處理完質疑的結果後若此牌仍進行結算,即進入使用結算前的第二個時機即「選擇目標後」。 例如:全場共有八名角色時,于吉用紅桃【五穀豐登】發動【蠱惑】使用【五穀豐登】,一名角色質疑失敗後死亡,在【五穀豐登】選擇所有角色為目標後,于吉從牌堆頂亮出等同於現存角色數量的牌即七張。 


◆此牌在亮出前視為無色(即你在選擇目標時此牌是視為無色的);在亮出後(若仍進行結算)以實際花色進行結算。 例如:馬岱對于吉發動【潛襲】,此回合內于吉可以用任意手牌發動【蠱惑】,因為于吉在聲明使用的牌的牌名時此牌視為無色,不會受到【潛襲】效果的限制。 例如:于吉用紅桃的【殺】/【決鬥】發動【蠱惑】對孫策使用【殺】/【決鬥】,在選擇孫策為目標時,此牌暫時視為無色,在亮出後此牌恢復實際花色,孫策在成為目標後可以發動【激昂】。 


◆此牌在亮出前的牌名視為你聲明的牌名(即你在選擇目標時此牌的牌名即你聲明的牌名);在亮出後(若仍進行結算)以你聲明的牌名進行結算。 例如:于吉用最後一張手牌發動【蠱惑】使用【殺】時會受到【方天畫戟】的影響,可以額外選擇至多兩個目標。 例如:裝備【朱雀羽扇】的于吉在使用【殺】的時機發動【蠱惑】可以聲明發動【朱雀羽扇①】使用一張火【殺】,然後其他所有角色從當前回合角色開始按逆時針方向依次決定是否質疑(選項為此牌是否為普通【殺】),若無角色質疑或有角色質疑但亮出此牌是紅桃普通【殺】,則此牌按火【殺】使用。 例如:楊修對于吉發動【雞肋】選擇基本牌,此回合內于吉不可以發動【蠱惑】聲明使用基本牌。 


◆你發動【蠱惑】聲明使用/打出【殺】分為四種情況:聲明使用/打出【殺】,聲明使用/打出普通【殺】,聲明使用/打出火【殺】,聲明使用/打出雷【殺】。如果有角色質疑: 1、發動【蠱惑】使用/打出【殺】,亮出後此牌無論是普通【殺】、火【殺】還是雷【殺】,都為真;此牌不是普通【殺】、火【殺】或雷【殺】,則為假。 2、發動【蠱惑】使用/打出普通【殺】/火【殺】/雷【殺】,亮出後此牌是普通【殺】/火【殺】/雷【殺】,都為真;此牌不是普通【殺】/火【殺】/雷【殺】,則為假。 亮出後如果此【殺】需繼續結算: 1、若你聲明使用或打出的是【殺】,此【殺】按實際屬性結算。 2、若你聲明使用或打出的是普通【殺】/火【殺】/雷【殺】,此【殺】按你聲明的屬性結算。


◆當前的體力值為0的角色不能質疑。


◆你發動【蠱惑】被質疑,亮出驗明後不進行結算置入棄牌堆: 1、你是在出牌階段的空閒時間點發動【蠱惑】聲明使用一張牌,則視為你沒有使用過此牌,你可以在該出牌階段之後的任意一個空閒時間點再次發動【蠱惑】聲明使用此牌。 2、你是對某事件進行響應需要使用或打出牌,則視為你沒有決定如何進行響應,你可以再次發動【蠱惑】聲明使用或打出此牌進行響應。 例如:賈詡發動【亂武】,輪到于吉進行響應時,于吉用非紅桃【殺】發動【蠱惑】對A使用【殺】,A質疑後無論是否死亡,于吉都視為沒有決定如何進行響應,可以再次發動【蠱惑】對此時距離最近的一名角色(如果A存活可以選擇A為目標)使用【殺】進行響應。


◆你用A發動【蠱惑】使用/打出B牌沒有角色質疑或被質疑但亮出驗明為紅桃且為真,你使用/打出的是B牌而不是A牌。 例如:楊修對于吉發動【雞肋】選擇一種牌的類別,于吉不能用任何手牌發動【蠱惑】使用或打出該類別的牌,但是能用該類別的手牌發動【蠱惑】使用或打出非該類別的牌。

  • [Q]于吉發動【蠱惑】時,如何結算? 
[A]從當前回合行動者開始按逆時針方向依次決定是否質疑,所有角色表態後于吉翻開【蠱惑】的牌,從當前回合行動者開始按逆時針方向依次摸牌或失去1點體力。出現瀕死狀態時應優先結算(凡是插入的事件都優先結算,即後發生的先結算)。然後如果【蠱惑】的牌為真,再結算該牌的效果。
  • [Q]于吉發動【蠱惑】後,如果有角色質疑失敗,失去體力而死亡,如何結算獎懲?
[A]【蠱惑】發動時,質疑的角色如果失敗是失去體力,而不是被造成傷害,因此沒有傷害來源,也就是說沒有角色需要承擔獎懲。
  • [Q]于吉發動【蠱惑】對受到傷害進入瀕死狀態的角色使用【桃】,該角色質疑失敗後死亡,如何結算獎懲?
[A]由首先造成該角色進入瀕死狀態的角色承擔。
  • [Q]于吉發動【蠱惑】使角色質疑失敗失去體力後,該角色是否可以發動相關的武將技,比如【天香】、【剛烈】、【奸雄】、【反饋】、【遺計】、【武魂】等?
[A]不可以。失去體力不是造成傷害,因此上述轉移類武將技能和守方受到傷害後發動的反饋類武將技能都不可以發動。
  • [Q]角色A受到傷害進入瀕死狀態,從當前回合行動者開始按照行動順序依次結算是否對該角色使用【桃】,在于吉之前的角色都沒有使用【桃】,輪到于吉結算時如果發動【蠱惑】對該角色使用【桃】,如何結算?
[A]從當前回合行動者開始按照行動順序依次決定是否質疑,所有角色表態後于吉翻開【蠱惑】的牌,從當前回合行動者開始按逆時針方向依次摸牌或失去1點體力。出現新的瀕死事件時應優先結算(凡是插入的事件都優先結算,即後發生的先結算)。然後繼續結算A的瀕死事件,在于吉之前的角色放棄使用【桃】,即使通過質疑摸牌摸到了【桃】,也不能再使用。在于吉之後的角色如果通過質疑摸到了【桃】,輪到他結算時可以對A使用。
  • [Q]對只有1張手牌的于吉使用【順手牽羊】或【過河拆橋】時,如果于吉通過發動【蠱惑】使用【無懈可擊】使自己沒有手牌,如何結算?
[A]強制獲得或棄掉于吉判定區內的延時類錦囊或者裝備區的牌。如果于吉沒有任何牌,其判定區也沒有延時類錦囊,則【順手牽羊】或【過河拆橋】作廢進入棄牌堆。 
  • [Q]于吉是否可以對裝備【仁王盾】的玩家發動【蠱惑】使用【殺】?
[A]可以。在沒有角色質疑時,于吉【蠱惑】使用或打出的牌視為無色無點。
  • [Q]對于吉使用【殺】,于吉用方塊的【閃】發動【蠱惑】使用【閃】被質疑,此【閃】作廢后于吉是否還可以再使用一張【閃】?
[A]可以。或者于吉也可以再使用一張手牌發動【蠱惑】使用【閃】。
  • [Q]呂布對于吉使用【殺】,如何結算?
[A]于吉需要連續使用2張【閃】才能抵消【殺】。每1張【閃】都可以選擇是從手牌中使用還是發動【蠱惑】使用。如果2張【閃】都是發動【蠱惑】使用,則先發動第一次結算第一次,再發動第二次結算第二次。
  • [Q]結算瀕死事件時因為于吉發動【蠱惑】使用【桃】出現新的瀕死事件,如何結算?
[A]應從當前回合行動者開始按行動順序依次結算新的瀕死事件,最後再結算一開始的瀕死事件。
  • [Q]在一個結算中由于于吉發動【蠱惑】導致相關角色死亡或者相關牌出現變化時,如何結算?
[A]一旦一個結算可以繼續結算,就一定要結算到底,除非出現需要參與結算的角色都死亡或者相關的牌沒了(如【借刀殺人】有3個角色和目標角色的1張武器牌參與結算,【決鬥】有2個角色參與結算,【過河拆橋】有2個角色和目標角色的1張牌參與結算,【順手牽羊】有2個角色和目標角色的1張牌參與結算等)才能終止結算,使用的牌作廢進入棄牌堆。但是輪到角色做某種行為時,如果該角色已經死亡,則這種行為無法完成,結算終止;如果該角色還沒死亡,則無論參與結算的其他角色是否已經死亡,該角色仍然需要繼續做這種行為。
例如:A對B使用【借刀殺人】指定對C使用【殺】時,于吉發動【蠱惑】使用【無懈可擊】,如果是A質疑失敗後死亡,B可以對C使用【殺】也可以不使用,無論如何武器牌都不會被A拿走;如果是B質疑失敗後死亡,【借刀殺人】的使用結算終止;如果是C質疑失敗後死亡,B不能對C使用【殺】,武器牌必須交給A。
例如:A對華佗使用【借刀殺人】時,于吉發動【蠱惑】使用【無懈可擊】導致有角色質疑失敗後進入瀕死狀態,華佗用裝備區的武器牌對該角色發動【急救】。那麼在沒有了武器牌,但攻擊範圍夠的情況下,華佗還是可以使用【殺】,但是沒有任何武器特效可以發動;華佗也可以不使用【殺】,因為【借刀殺人】的描述是「對方必須將其裝備的武器牌交給你」,而此時華佗的武器牌已經在棄牌堆不在裝備區了,因此A仍然不能得到華佗的那張武器牌。
例如:A對B使用【決鬥】時,于吉發動【蠱惑】使用【無懈可擊】,如果是A質疑失敗後死亡,B仍然需要打出【殺】,如果B不打出【殺】就算是已經死亡的A贏了【決鬥】,對B造成1點傷害;如果是B質疑失敗後死亡,【決鬥】的使用結算終止,沒有角色承擔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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