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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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
劉備
SSP 007
☆SP刘备

体力上限

4

武将编号

☆SP 007

武将称号

漢昭烈帝

Online战功

暂无信息

归属武将包

桌游志19期

插画设计

FOOL头

技能设计

妄想线条

珠联璧合

-

OL开放情况

未开放

武將技[]

規則:若加入☆SP武將,選擇完武將後須決定是否改為使用同名☆SP武將。

昭烈 摸牌阶段摸牌时,你可以少摸一张,指定你攻击范围内的一名角色亮出牌堆顶上3张牌,将其中的非基本牌和【桃】置于弃牌堆,该角色进行二选一:你对其造成X点伤害,然后他获得这些基本牌;或他依次弃置X张牌,然后你获得这些基本牌。(X为其中非基本牌的数量)
誓仇 主公技,限定技,回合开始时,你可指定一名蜀国角色并交给其两张牌。本盘游戏中,每当你受到伤害时,改为该角色替你受到等量的伤害,然后摸等量的牌,直至该角色第一次进入濒死状态。

FAQ[]

  • [Q]“昭烈”造成的伤害,是依次结算还是一次性伤害?
[A]是一次性造成的伤害,例如夏侯惇的“刚烈”只能判定一次。
  • [Q]“昭烈”亮出的牌是判定牌么?
[A]不是。
  • [Q]发动“昭烈”时,若目标角色选择随伤害导致死亡,“昭烈”判定剩余的基本牌如何处理?
[A]直接置于弃牌堆。
  • [Q]当曹植在场上时,“昭烈”展示出的基本片中若有梅花花色,能否发动“落英”获得之?
[A]不可获得,“昭烈”亮出的牌不属于任何角色,曹植只能获得属于其他角色的,因弃牌或判定进入弃牌堆的牌。
  • [Q]当“昭烈”以邓艾为目标时,邓艾选择弃牌,“屯田”如何结算?
[A]当邓艾选择弃牌时,由于是依次弃掉X张牌,其每弃掉一张牌则进行一次“屯田”技能判定。
  • [Q]当“昭烈”进行结算时,若目标角色选择弃牌,但是不足判定数量怎么办?
[A]若目标角色弃牌数不能达到规定数量,则必须选择受到伤害而不能选择弃牌。
  • [Q]若对陆逊使用“昭烈”,陆逊选择弃牌,此时能否发动“连营”?
[A]可以。且若选择“依次弃置X张牌”,在满足弃牌数量之前,“连营”必须强制发动,张春华的“伤逝”也如此处理。
例如:1手牌1装备的陆逊被“昭烈”指定为目标,亮出3张锦囊,X=3,陆逊选择“依次弃置3张牌”,则如果第一张弃置手牌,则必须发动“连营”摸取一张牌,之后若第二张弃置手牌,则可以选择是否发动“连营”,若否,则执行第三张弃牌时必须弃置装备。
  • [Q]昭烈”是否可以对自己使用?
[A]不可以,只能对攻击范围内的其他角色使用。
  • [Q]若“昭烈”亮出3张【桃】以外的基本牌,如何结算?
[A]此时X=0,该角色可以选择你对其造成0点伤害,然后他获得这些基本牌,或他依次弃置0张牌,然后你获得这些基本牌。
  • [Q]若刘备与庞统“誓仇”,庞统发动“涅盘”,“誓仇”是否解除?
[A]解除是的,庞统“涅盘”前已处于濒死状态,“誓仇”立即解除。
  • [Q]当“誓仇”目标第一次进入濒死状态,被救回,是否还要摸取这次伤害的等量的牌?
[A]不摸取,该角色进入濒死状态时,“誓仇”技能效果立即消失,因此不再摸取与伤害等量的牌。
  • [Q]对本盘游戏中已经进入过濒死状态的蜀势力角色发动“誓仇”,如何解除?
[A]“誓仇”仅会检定技能生效后的第一次濒死状态,之前的濒死效应,因没有技能效果的存在,所以并不会被回忆到。“誓仇”依然在发动后,该蜀势力角色第一次进入濒死时被解除。
  • [Q]小乔对已经与蜀势力角色“誓仇”的SP刘备发动“天香”造成伤害,如何结算?
[A]首先明确“誓仇”与“天香”都是在角色受到伤害时发动获取牌的时机则都是在角色受到伤害后的后续事件中进行。“誓仇”角色替刘备承受“天香”伤害,“天香”获取造贱已损失体力的值的牌的效果只对受到伤害的该蜀势力角色有效,之后由于“誓仇”的效果再获取与该次伤害等量的牌。徐盛“破军”以及蔡文姬“悲歌”亦如此,具体可参看桌游志14-16期“龙脉/龙鳞·新标杀流程详解/标准用语”。
  • [Q]当一名角色装备【寒冰剑】对已经发动“誓仇”的刘备出【杀】造成伤害时,该角色发动【寒冰剑】技能效果,如何结算?
[A]【杀】的目标依旧是刘备,因此将弃掉齐备的两张牌防止伤害。“誓仇”的对象只在刘备受到伤害时替代其随等量伤害,而并非替代其成为新的目标。包括【雌雄双股剑】、【麒麟弓】、【古锭刀】等武器效果,以及个别在“造成伤害时”或“指定【杀】的目标后”对角色产生特别效果的开奖,如:SP赵云等,都是以刘备为目标进行的,只对目标刘备产生技能效果。
  • [Q]若“化身”为蜀势力角色的左慈被指定为“誓仇”的对象,当其“化身”为其他势力角色时,“誓仇”效果是否有效?
[A]有效,“誓仇”鉴定的是指定时是否剑法,在之后的效果结算中,即使左慈“化身”为非蜀势力角色时,“誓仇”依然照常结算。
  • [Q]当魏延对距离1以内的刘备造成伤害,“誓仇”转移伤害给另一名与魏延距离1以上的蜀势力角色时,是否触发“狂骨”?
[A]不发动。反之,若齐备与魏延距离1以上,而“誓仇”的目标角色与魏延距离为1以内,魏延对刘备造成伤害,则触发“狂骨”
  • [Q]当法正被“昭烈”指定,选择受伤并获得基本牌时,“恩怨”是否可以令刘备摸牌?若法正被“誓仇”指定,受到伤害摸牌时,“恩怨”是否会令刘备失去体力或交给你手牌?
[A]均不会。“昭烈”展示的牌不属于齐备,所以法正并非是获得了“其他角色”(刘备)2张或更多的牌,反而“恩怨”由于对你造成伤害的是刘备,会令其选择失去体力或交给你手牌。而“誓仇”的伤害来源仍为“对刘备造成伤害的角色”,法正被“誓仇”时,“恩怨”影响的是对刘备造成伤害的角色,而非刘备本人。
  • [Q]当刘备发动“誓仇”指定蜀势力角色A之后杀死蔡文姬被“断肠”,“誓仇”疚是否中止?
[A]不中止。“誓仇”的持续效应不因失去技能而结束解除时间点仅为A第一次进入濒死状态。
  • [Q]当声上存在袁术时,“伪帝”与“誓仇”如何处理?
[A]“伪帝”视同于另一个限定技“誓仇”,在不同发动顺序及目标的情况下,视以下情况处理:
例1:刘备对蜀势力角色A发动“誓仇”,袁术亦对A发动“誓仇”,之后在本盘游戏机中,每天当刘备、袁术受到伤害时,均改为A受到等量的伤害,然后摸与该伤害选题的牌。直至A第一次进入濒死时,两个“誓仇”效应同时解除。
例2:刘备对蜀势力角色A发动“誓仇”,之后A第一次濒死时“誓仇”效应解除,袁术在其后亦对A发动“誓仇”,该效应依然有效,直至A再次濒死时,袁术的“誓仇”疚解除。顺序反之亦然。
例3:刘备对蜀势力角色A发动“誓仇”,袁术在其后对刘备发动“誓仇”,之后在本盘游戏中,每当刘备受到伤害时,改为A受到选题的伤害,然后摸与该伤害等量的牌;每当袁术受到伤害时,首先改为刘备受到选题的伤害,而刘备受到伤害时,仍然改为A受到等量的伤害,然后摸与该伤害选题的牌。直到A第一次濒死时,刘备的“誓仇”效应解除。之后每当袁术受到伤害时,改为刘备受到等量的伤害,然后摸与该伤害等量的牌,直到刘备第一次濒死时,袁术的“誓仇”效应解除。发动顺序反之替换对应名称即可。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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